开证行在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补充单据后()。
A: 只能针对补充的单据提出拒付
B: 可参考补充单据,从原单据中提出新的不符点
C: 可将补充单据与原单据中的不符点一并作为拒付理由
A: 只能针对补充的单据提出拒付
B: 可参考补充单据,从原单据中提出新的不符点
C: 可将补充单据与原单据中的不符点一并作为拒付理由
举一反三
- 银行应客户要求为其办理了担保提货。收到单据后,如果单据中有不符点,则客户()。 A: 必须接受不符点单据,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 B: 应提出拒付,要求受益人修改单据 C: 可选择接受单据或拒付 D: 与受益人协商解决
- 根据《UCP600》,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开证行不可以()。 A: 将单据退还寄单行 B: 拒付单据并将单据交给申请人 C: 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 D: 拒付单据
- 根据UCP600规定,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开证行可以: A: 拒付单据 B: 将单据退还寄单行 C: 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 D: 拒付单据并将单据交给申请人
- 开证行在审核议付行提交的单据时若发现单据不符需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的个银行工作日发拒付通知。
- 在寄单行电提不符点被接受后,如果开证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了新的不符点,开证行()。 A: 不能再对外拒付 B: 可以在收到单据次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内对外拒付 C: 可以在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银行工作日内对外拒付 D: 应该放单,由申请人提货检验后根据情况拒付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