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
举一反三
- 《合同法》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 经济合同的履行标的价格执行国家定价的,其价格执行的原则是()。 A: 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B: 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时,按上涨价格执行 C: 逾期交货,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 逾期提货,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E: 逾期付款,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接新价格执行。()
-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执行政府定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执行。 A: 原价格;新价格;新价格;原价格 B: 新价格;原价格;新价格;原价格 C: 新价格;原价格;原价格;新价格 D: 原价格;新价格;原价格;新价格
- 根据《合同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中,关于价格调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B: 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 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D: 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