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柱天干为出发点,周围四柱干支中,有我生并与我阴阳属性相同的关系,称为:
A: 正印
B: 偏印
C: 正官
D: 七杀
E: 伤官
F: 食神
G: 劫财
H: 比肩
A: 正印
B: 偏印
C: 正官
D: 七杀
E: 伤官
F: 食神
G: 劫财
H: 比肩
举一反三
- 以日柱天干为出发点,周围四柱干支中, 有我生并与我阴阳属性相同的关系,称为:
- 依中国的阴阳五行论,五行之中,如A生B,当则A是B的“印”,B是A的食神或伤官;五行之中,如A克B,则A是B的“官”,B是A的“财”。现已知天干丙的五行是火,天干辛的五行是金,那么按照上述规则,辛应是丙的() A: 印 B: 食神或伤官 C: 官 D: 财
- 依中国的阴阳五行论,五行之中,如A生B,当则A是B的“印”,B是A的食神或伤官;五行之中,如A克B,则A是B的“官”,B是A的“财”。现已知天干丙的五行是火,天干辛的五行是金,那么按照上述规则,辛应是丙的() A: A印 B: B食神或伤官 C: C官 D: D财
- 依中国的阴阳五行论,五行之中,如A生B,当(1)AB同为阴或同为阳时,则A是B的偏印,B是A的食神;(2)当AB为一阴一阳时,则A是B的正印,B是A的伤官;五行之中,如A克B,当(1)AB同为阴或同为阳时,则A是B的偏官,B是A的偏财;(2)当AB为一阴一阳时,则A是B的正官,B是A的正财。现已知天干丙的五行是火,属阳,天干辛的五行是金,属阴,那么按照上述规则,辛应是丙的(),丙是辛的()。
- 所谓“十神”,就是以日柱天干的阴阳五行作为自身出发点,与周围其他有关干支的阴阳五行发生生克关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