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后被宣告死亡人又出现的,其子女若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自然消灭。
举一反三
-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 )。 A: 自然人被宜告死亡之后,其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B: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其财产转变为遗产 C: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其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D: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若其仍生存的,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又出现的,其与配偶子女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A: 与配偶婚姻关系一律自然恢复 B: 配偶还没有缔结新的婚姻关系的,则婚姻关系一律自然恢复 C: 配偶若已经缔结了新的婚姻关系的,新的婚姻关系有效 D: 子女被收养的,收养关系无效
- 宣告死亡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A: 为被宣告死亡的人设立财产代管人并为其追索债权、清偿债务 B: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与他人之间现有的法律关系消灭 C: 被宣告死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D: 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E: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宣告某人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
-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 A: 恢复夫妻关系 B: 解除收养关系 C: 返还财产 D: 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