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0年2月开始使用“笨笨熊”作为其儿童玩具的商品名称,其注册商标为“乐乐天”。在玩具包装和广告宣传中,均突出宣传“笨笨熊”。由于该公司的儿童玩具设计新颖,构思独特,加之甲公司根据儿童的偏好,在儿童惯常活动的场所施以大范围、大面积、持续性的广告宣传,经过三年多的辛苦经营,以“笨笨熊”为商品名称的儿童玩具遍布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各大、中型商场,并很快成为全国小朋友熟知和喜爱的商品。2004年3月,当地的乙公司看到这一情形,很快为本公司的儿童玩具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笨笨熊”。请问:如果本案中乙公司大批量购买了甲公司的儿童玩具后,将商标更换为自己的商标并重新包装,然后高价售出。这一行为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举一反三
- 甲公司于2000年2月开始使用“笨笨熊”作为其儿童玩具的商品名称,其注册商标为“乐乐天”。在玩具包装和广告宣传中,均突出宣传“笨笨熊”。由于该公司的儿童玩具设计新颖,构思独特,加之甲公司根据儿童的偏好,在儿童惯常活动的场所施以大范围、大面积、持续性的广告宣传,经过三年多的辛苦经营,以“笨笨熊”为商品名称的儿童玩具遍布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各大、中型商场,并很快成为全国小朋友熟知和喜爱的商品。2004年3月,当地的乙公司看到这一情形,很快为本公司的儿童玩具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笨笨熊”。请问:乙公司应否取得“笨笨熊”注册商标?
- 甲公司于2000年2月开始使用“笨笨熊”作为其儿童玩具的商品名称,其注册商标为“乐乐天”。在玩具包装和广告宣传中,均突出宣传“笨笨熊”。由于该公司的儿童玩具设计新颖,构思独特,加之甲公司根据儿童的偏好,在儿童惯常活动的场所施以大范围、大面积、持续性的广告宣传,经过三年多的辛苦经营,以“笨笨熊”为商品名称的儿童玩具遍布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各大、中型商场,并很快成为全国小朋友熟知和喜爱的商品。2004年3月,当地的乙公司看到这一情形,很快为本公司的儿童玩具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笨笨熊”。请问:如果乙公司在3年后取得了商标注册证,甲公司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权利?
- 甲公司享有“友善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核定在玩具上使用。甲公司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玩具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395 A: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在报商标局备案后生效 B: 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玩具的质量 C: 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商标的玩具的质量 D: 乙公司应当在使用该商标的玩具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玩具产地
-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就同一种类商品以相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已知甲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已使用了1年,而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未曾使用。假如两个商标申请都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商标局应将商标权授予( )。 A: 甲公司或乙公司 B: 甲公司和乙公司 C: 乙公司 D: 甲公司
- 下列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有() A: 甲公司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注册后未使用,只是发布了高价出售的广告 B: 甲公司将乙公司在先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使用,但是甲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医疗器械,乙公司的商标使用的商品是照相器材,且乙的商标并不是驰名商标 C: 甲公司将乙公司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用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只有给乙公司造成实际的损失,才能定为商标侵权 D: 甲公司明知乙公司制造侵犯丙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然向乙进货并销售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