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在退(免)税政策上有何规定?
(1)对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在货物实际离境出口后,出境地海关方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并作出口统计。报关出口但实际不离境,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海关不得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2)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如需再销售给内资生产企业及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深加工结转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也不作统计。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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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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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职教: 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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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应提供原进口单证,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可免征进口税,但已征的出口税,可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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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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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和出口监管仓库储存的货物的监管业务由海关的保税监管部门在承担,但是出口加工进出口货物和出口监管仓库储存的货物均不属于保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