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 2021-04-14 南宋“以敕代律”进一步发展,遂将“条法事类”更名为“编敕”。 南宋“以敕代律”进一步发展,遂将“条法事类”更名为“编敕”。 答案: 查看 举一反三 南宋中后期立法形式上出现了新的特点,其中包括() A: 编敕 B: 编例 C: 编纂条法事类 D: 编纂故事 宋代的法律形式包括( )。 A: 敕 B: 例 C: 条法事类 D: 科 宋神宗时明文宣布“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形成“以敕代律”传统。 下列关于宋朝编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 经过编撰的敕才具有反复适用的普遍约束力 B: 编敕起始于宋太宗 C: 宋仁宗时设有“编敕所” D: 宋神宗时,敕优于律适用 不属于宋朝法律形式的是 。 A: 条法式类 B: 编敕 C: 编例 D: 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