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是对皇帝临时发布、命令性质的制敕加以编录整理后形成的“永为法则”法律形式。
举一反三
- 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A: 律 B: 令 C: 格 D: 式
- 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 A: 律 B: 令 C: 格 D: 式
- 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2008年单选42) A: 律 B: 令 C: 格 D: 式
- 唐代法律适用的顺序依次为:制敕、格后敕、格、律令式。
- ( )是皇帝诏令的一种形式,一般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所发布,为一时权宜之制,并不是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法律规范。 A: 敕 B: 令 C: 格 D: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