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解释箪、食、寘、诸。
举一反三
- “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句中的直接宾语为:
- 而为之箪食与肉,真诸橐以与之。(《左传·宣公二年》)
- 下列句中“以”用作连词表示并列关系的是()。 A: 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槖以与之。 B: 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 C: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D: 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 下列加点词语在不同句子中的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 ①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②君知所过矣,将改之 B: ①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 ②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 C: ①杀鸡为黍而食之 ②不食三日矣 D: ①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②夫轻诺必寡信
- “以”字的意义:今近焉,请以遗之()寘诸橐以与之()倒戟以御公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