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改革刑制时,丞相张仓和御史大夫冯敬提出改革方案: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右趾者,笞五百;当斩左趾者,弃市
举一反三
- 在汉文帝刑制改革过程中,用以替代劓刑的刑罚是( )。 A: 弃市 B: 笞五百 C: 髡钳城旦舂 D: 笞三百
-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原齐太仓令淳于意被人告发私通诸侯,当处肉刑。于是淳于意被押解京师长安,临行前责骂五个女儿。小女儿淳于缇萦闻言伤心,一路随行至长安,上书汉文帝,称其父任太仓县令时清廉公正,虽犯罪依法当处肉刑,但如此则无法复原,更不能改过自新,因此自愿入宫为奴婢,以替父赎罪,使其有机会自新。文帝看了之后深受感动,感到刑罚确有改革之必要,下令御史提出废除肉刑办法。后经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集议,文帝允奏废除肉刑。从而改变了原来的五刑制度。又因改革名轻实重,汉景帝两次下诏继续减轻刑罚。请按原先的肉刑刑罚顺序(刑罚体系)对汉文帝刑制改革的内容进行排序。 A: 当黥者,髡钳为城旦春。 B: 当斩左趾者,笞五百;景帝最后改为笞二百。 C: 当劓者,笞三百;景帝最后改为笞一百。 D: 当斩右趾者,弃市。
- 汉文帝刑制改革的方案包括:当劓者,()
- 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没有涉及的肉刑是 A: 黥 B: 斩右趾 C: 劓 D: 宫
- 汉初文帝刑制改革将斩右趾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