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甲企业2019年11月用以向专利权与乙企业交换一幢厂房。甲企业专利技术权的账面价值900万元(原始成本1000万,累计摊销100万),公允价值980万元。乙企业的厂房账面价值800万(原始价值1058万元,累计折旧258万元),公允价值1000万元。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补价20万元。双方经谈判,此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资料,编制双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