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inux/UNIX系统中,为了删除一个文件,必须对包含该文件的目录具有写权限和执行权限
举一反三
- 在Linux/UNIX系统中,为了在一个目录中创建一个新文件,必须对该目录具有写权限和 权限
- 某系统中,对文件的存取权限只有“读”、“写”和“执行”3种,若要删除一个文件,用户()。 A: 必须要有对该文件的“写”权限 B: 必须要有对该文件的“读”权限 C: 不需要任何权限 D: 对登记该文件的目录,必须要有“写”权限
- 要删除一个文件,需要有哪种权限。 ( ) A: 对文件有读权限和执行权限 B: 对文件有读权限和写权限 C: 对文件有读、写和执行权限 D: 对文件所在目录有写和执行权限
- 如果目录文件所属用户对该目录文件具有读、写、执行权限,目录文...文件具有读、执行权限,则其权限属性为()
- UNIX/ Linux系统中每个文件有9个文件权限位,按照访...是读权限,写权限, 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