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举一反三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成本为10万元,在加工过程中,支付相关加工费3万元,增值税1.69万元,消费税0.9万元“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假设该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A: 10.9 B: 13 C: 13.9 D: 14.69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 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350 万元,支付加工费 100 万元、增值税税额 16 万元、消费税税额 40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 506 B: 490 C: 450 D: 466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2015年
- 2、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