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无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效力。(
举一反三
-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是指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应视为与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条款或这部分,国际商事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失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仍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无效,均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 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合意,既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包括书面的仲裁协议。后者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 下列不影响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效力的情形有()。 A: 合同的变更 B: 合同的终止 C: 合同无效 D: 合同解除
-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