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职教: 填制凭证时,金额不能为“零”,红字以“-”号表示
举一反三
- 记账凭证的金额不能为“零”;红字以“-”号表示。()
-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必须是末级会计科目,金额可以为零,红字用“-”号表示。
- 在录入凭证时,金额不能为零,但可以是红字。()
- 填制凭证时,录入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金额不能为()
- 根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记账方向正确,只是金额发生错误,而且所记金额大于应记的正确金额时,应采用的更正方法是( )。 A: 将多记的金额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记账方向相同的记账凭证 B: 根据用红字填制的记账凭证,用红字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金额,求得正确的金额 C: 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用蓝字或黑字登记入账 D: 以蓝字金额填制与原错误记账凭证方向相反的记账凭证去冲销原错误记录或错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