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绪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绪论之日起()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举一反三
- A1型题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的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 A: 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B: 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C: 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D: 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 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A: 10 B: 15 C: 20 D: 30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期限是()。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几日内再次提出鉴定申请 A: 7日 B: 10日 C: 15日 D: 20日 E: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