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按利润总额的25%计提本月应交所得税,并结转所得税
举一反三
- 按利润总额的25%计算结转本月应交所得税。
- 本年度实现利润1000000元,按25%的所得税计算并结转本期应交所得税。(假设本期无纳税调整项目)。作会计分录。 A: {本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000000*25%=250000元} B: {计提所得税的处理:借:所得税费用2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00} C: {结转所得税的处理:借:所得税费用250000贷:本年利润250000} D: {结转所得税的处理:借:本年利润250000贷:所得税费用250000}
- 17、30日,计算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按25%的税率计算并结转本月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1)计算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1)元 2)按25%的税率计算本月应交企业所得税=(2)元 借:(3) 贷:(4) 3)结转本月企业所得税费用。 借:(5) 贷:(6)
- 按利润总额25%计算应交所得税,并转入本年利润。
- 企业本月利润总额为600000元,本月应交所得税费用为150000元,将所得税费用转入利润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