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
举一反三
- 【第四章】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哪些证据?
-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共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哪些证据 A: 传来证据 B: 直接证据 C: 有罪证据 D: 言词证据
- 面试流程分为哪几个环节() A: 性格测试、笔试答题、面试问答 B: 笔试答题、面试问答、综合评估 C: 笔试答题、试讲模拟、面试问答 D: 性格测试、笔试答题、综合评估
- 下列不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是()。 A: 李某聚众冲击民事法庭 B: 在民事诉讼休庭期间,张某威胁证人作伪证 C: 赵某在法庭上殴打书记人员 D: 在诉讼过程中,隋某假借质证的机会,抢夺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在法庭上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