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是
1年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内行使。
- 1
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该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
- 2
债权人的撤销权( )行使。 A: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B: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 C: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内 D: 自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之日起5年内
- 3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A: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B: 自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C: 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D: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 可以终止、中断或延长
- 4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