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甲对乙负担50万元债务,2018年3月1日到期,诉讼时效期间为2018年3 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乙未对甲主张过该债权。假设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即2020年9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内,出现(或存在)下列四种事由,其中会导致乙对甲享有的该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止效果的是: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