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应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当企业收回款项时,按原有应收账款金额在贷方冲减应收账款,按给予购货企业的现金折扣额在借方增加财务费用,两者之间的差额是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编制会计分录
举一反三
- 企业采用应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销售时应按照不含税销售价格在贷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按增值税税额在贷方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垫付运费金额计入银行存款账户贷方,按三者之和在借方增加应收账款,编制会计分录。( )
- 应收票据到期时,企业收到票款,这时企业应按到期值在贷方冲减“应收票据”账户,同时收到票款会导致“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增加,编制会计分录。( )
- 收到应收销售货物款项80000元存入银行。该笔经济业务应记入( )账户的借方,( )账户的贷方。 A: 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B: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C: 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D: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收回应收账款并存入银行,一方面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应计入()账户的贷方。 A: 预收账款 B: 应收账款 C: 主营业务收入 D: 应交税费
- 如果企业不设置“预收账款”账户,在预收购货方的货款时,记入( )。 A: “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 B: “应付账款”账户的贷方 C: “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 D: “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