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的,适用
举一反三
-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的,适用 A: 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B: 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C: 公平责任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D: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需举证
- 智慧职教: 《电子签名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
- 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或机构被称为()。 A: 电子签名依赖方 B: 电子签名人 C: 电子签名制作方 D: 电子签名主管机构
- 我国《电子签名法》所指的电子签名人是指()。 A.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B.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 C.电子签名依赖方 D.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人
-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其提供的电子认证服务主要有哪些? A: 制作、签发、管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B: 确认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真实性 C: 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录信息查询服务 D: 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