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当事人丢失票据后申请挂失止付时,填写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应记载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等内容
  •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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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下列不得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是()

    • 1

      失票人填写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那些内容?() A: 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B: 票据的背书保证情况 C: 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收付款人姓名 D: 挂失止付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2

      失票人填写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那些内容。() A: 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B: 票据的背书保证情况 C: 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收付款人姓名 D: 挂失止付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3

      失票人填写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哪些内容()。 A: 票据丧失的时间 B: 票据丧失的事由 C: 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收付款人姓名 D: 挂失止付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E: 票据的背书保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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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行或代理付款行在收到失票人提交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后,应在完成下列审查工作后,方可办理挂失止付()。 A: 核实失票人身份,检查“挂失止付通知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B: 付款人是否为行 C: 查明票据是否确未付款 D: 是否已收到法院止付通知 E: 票据是否属行代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