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2月,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民族事务作出六项决定。其中第()项是:“在... 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
举一反三
- 1951年2月,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民族事务作出六项决定。其中第()项是:“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 指导和组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 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 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
- 1951年2月,省人民政府遵照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成立( )。 A: 民主政府 B: 民族政府 C: 民主民族政府 D: 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 1951年2月,省人民政府遵照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成立( )。
- 新中国的民族教育坚持民族平等、语言平等和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自由...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规定》。
- . 年,政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创建中央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