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5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有哪些?
举一反三
- 下列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中,下列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是()。 A: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B: 私设会计账簿 C: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D: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 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可处以规定数额的罚款外,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与的行政处分有()。
-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A: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B: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C: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D: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 A: 会计凭证 B: 会计账簿 C: 其他会计资料 D: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