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举一反三
-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但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不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 11.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向( )要求赔偿。 A: 销售者或者服务者 B: 展销会场的管理者 C: 展销会的举办者 D: 柜台的出租者
- 消费者在展销会期间或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A: 只能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B: 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或租赁柜台的出租者 C: 向消费者协会 D: 以上都不是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要求赔偿() A: 只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B: 只能向柜台的出租者 C: 既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也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