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几名以上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举一反三
- 《山西工商学院考场报告单》作为认定考生违纪作弊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三名以上(含三名)监考人员或者考场巡视人员签字确认。
- 考生有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卷)、草稿纸等其他作弊行为,监考员处理办法()。 A: 立即制止并取证,将考生作弊相关物品集中统一放置留证 B: 如实记入《考生违规情况记录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并通知作弊考生 C: 通过场外监考报告考点主任或副主任 D: 该科考试结束后,对暂扣物品由考生签字确认 E: 没收其准考证和身份证,停止下场考试
- 发现考生的考试违规行为后,以下哪项处理程序不符合要求() A: 对于考生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警告并终止,对违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对于考生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和工具等,应及时予以暂扣 B: 监考员在《监考记录表》上如实记录考生违规事实并告知考生,要求违规考生进行签名;监考员(至少两名)应在《监考记录表》上签名 C: 对事实清楚的学生违纪行为,相关院系应在发现行为或收到通报后30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D: 由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考生个人检讨、违纪作弊取证材料、《监考记录表》等一并报教务部审核
- 入场时,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应怎样处理?() A: 拒绝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自行处理完违规物品后,再允许其进入考场 B: 替考生保管违规物品后,允许其进入考场
- 下列有关秩序维护管理过程,叙述不正确的是() A: 秩序维护员,需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B: 秩序维护员,需遵守法律法规 C: 秩序维护员,有权利处理违规事项 D: 秩序维护员,有权利纠正违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