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容或者解除合同。”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
举一反三
- “在合同的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
- 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
- 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赖以订立的客观情势发生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解除合同。这体现的是合同履行的哪一原则?
-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解除的原因有()。 A: 不可抗力使运输合同无法履行 B: 当事人一方原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履行运输合同 C: 合同当事人违约,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D: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同意解除 E: 小交通事故发生
-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 A: 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B: 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C: 情势变更事实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D: 情势变更使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