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违章入境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境动植物纺织原料和其他检疫物,应采取除害、销毁、退回、不准入境、不准出境等强制性措施处理。()
举一反三
- 智慧职教: 出境邮寄物经检疫或经检疫处理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放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处理的,不准出境。
- 输入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的,由海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 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出境动植物产品邮寄物,根据寄件人的需要,出具动植物检疫证书。()
- 旅客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可采取( )方式进行处理。 A: 现检现放 B: 截留、退回或销毁 C: 截留检疫 D: 种苗检疫
- 旅客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处理:( ) A: 现检现放 B: 种苗检疫 C: 截留检疫 D: 截留、退回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