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货物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应该将支付的增值税额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
举一反三
- 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额就应该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反映。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应计入()。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方 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 C: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 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
- 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增值税额,应单独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反映
- 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全部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反映。
- 企业购入货物,只要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将支付的增值税额计入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