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并不改变商事规范本身的独立价值
是
举一反三
内容
- 0
阐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并评析“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
- 1
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主要有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两种编制方法。
- 2
分析民法与商法的相互关系并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作出评述。
- 3
如何正确地看待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历史渊源及其对各国立法体例的影响?
- 4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