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大学,我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举一反三
- 下列各项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对乙说:“你18岁时,送你一辆汽车作为礼物。” B: 甲对乙说:“太阳如果从西边升起,我就请你吃一年的饭。” C: 甲对乙说:“你如果在4年内同时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我就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 D: 甲对乙说:“等你毕业的时候,我就嫁给你。”
-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
-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还了。”乙说:“不行,一定要还。”甲放弃债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 )
-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乙的行为属于____? A: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C: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甲与乙订立一赠与合同,其中约定,若乙未考上大学,甲给予乙5000元助乙参加就业培训。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