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举一反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 甲为了完成博士学业,瞒着丈夫乙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乙得知后非常气愤,到法院以甲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对乙的诉求应当支持。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 A: 不予受理 B: 应予受理 C: 不予支持 D: 予以支持
- 乙女与甲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中止妊娠,为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乙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甲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乙女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调解无效,拟判决双方离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