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公司 月 5 日对外发盘,规定 7 月份装运,国外客户回电
举一反三
- 我某公司3月5日对外发盘,规定7月份装运,国外客户回电:“接受你方3月5日 发盘,立即装运。”此回电是对原发盘的
-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 2013 年 7 月 31 日,议付有效期为 2013 年 8 月 15 日。我某公司提供的提单签发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20 日。我某公司于 8 月 14 日向议付银行交单,按惯例银行应予议付。() ?xml:namespace>
- 我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我未予答复 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一的发盘,则( )
- 信用证规定装运期限为 2019 年 7 月份,有效期为 8 月 15 日,没有规定交单期。出口公司装 船后,提单签发日为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口人应于( )前(包括当日)去交单。 A: 7 月 29 日 B: 7 月 30 日 C: 8 月 15 日 D: 7 月 24 日
- 我国某公司2月1日对外发盘,限5日复到有效,客户于2日回电还盘并邀我方电复。我方因此时价格上涨而未予答复,客户于3日又来电表示接受我方l日的发盘,在此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