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 某与赵某领取结婚证仅三天,还没有来得及举行婚礼,赵某就意外死亡。不可以参加继承赵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 王某 B: 赵某的父母 C: 赵某的兄弟姐妹 D: 赵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 23.王某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判决由王某抚养。()2000年王某与赵某结婚,任某由王、赵二人共同抚养。后王某因车祸死亡。王某死后A.()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自然消除()C.()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做出安排才可以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D.()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 赵某与钱某系夫妻,二人带儿子钱小某(系钱某与前夫孙某所生,现与生母钱某及继父赵某共同生活)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现在有赵某的哥哥赵大某,钱某的弟弟孙大某以及钱小某的亲生父亲孙某主张继承遗产,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 推定钱小某先于赵某与钱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赵某的哥哥赵大某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 D: 以上死者的遗产终归将都归孙某
- 【单选题】林某与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育义务的是 A. 林某 B. 赵某 C. 林某和赵某 D. 赵某与王某
- 1918年赵清生母死亡,1919年赵清与李某结婚,生女赵芸。1924年赵清留学英国,与一英籍女同居,生一子一女。1925年赵清生父续娶张某。1936年赵清回国,无业,其妻子李某、女赵芸均由生父和赵某供养。1957年赵清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某带来2女(刘真14岁、刘芳16岁),次年又生一子赵豫。现赵清病故,其母张某、英籍女以及所生子女、李某及女赵芸、王某以及刘真、刘芳、赵豫都声称要继承赵清的遗产。则本案中没有继承权的是() A: 李某、英籍女 B: 王某、张某 C: 赵芸、英籍女所生子女 D: 刘真、刘芳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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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赵清生母亡,1989年赵清与李某结婚, 生女赵某。1994 年赵清留学英国,与一英籍女同居,生下子女各一人。1995年赵生父续娶张某。2006年赵清回国,无业,与妻李某、女赵某均由 生父和张某供养。2007 年赵清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某带来二女(刘珍14岁,刘芳16岁),次年又生一子赵宇。现赵清病故,继母张某、英籍女及所生子女,李某及女赵某、王某及刘珍、刘芳、赵宇争继赵的遗产。本案中哪 些人有继承权? ( ) A: 王某 B: 张某 C: 赵某,英籍女所生子女,赵宇 D: 刘珍、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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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判决由王某抚养。2000年王某与赵某结婚,任某由王、赵二人共同抚养。后王某因车祸死亡。王某死后,以下哪一项是不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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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去世,遗产由妻子赵某和父母继承。万某去世时妻子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2万元。若胎儿出生后死亡,则这2万元()。 A: 由赵某、万某父母继承 B: 由赵某、万某父亲、母亲各继承1/3 C: 由万某父母继承 D: 由赵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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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赵某因欠债不能偿还,离家出走,下落不明。2016年2月,赵妻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赵某父母坚决反对,赵妻遂与赵某的债权人钱某协商一致,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死亡宣告申请。本案中,人民法院()。 A: 因申请死亡宣告的利害关系人人数多,应当宣告赵某死亡 B: 应当宣告赵某死亡 C: 因赵某的父母与赵某有血缘关系,他们反对就不能宣告赵某死亡 D: 因赵妻和赵某父母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暂缓宣告赵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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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甲为其母田某投保了人寿险,经田某同意,受益人为赵甲。赵甲回娘家看望其母,不料同时发生煤气中毒,经抢救无效,田某、赵甲先后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甲已死亡,无受益人,保险公司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B: 保险金作为赵甲的遗产,由赵甲的继承人继承 C: 保险金作为田某的遗产,由田某的继承人继承 D: 保险金由田某继承人和赵甲的继承人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