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发文字号中的 “序号”
A. 能编虚位,但不能加 “第”字 B. 不能编虚位,不加 “第”字 C. 不能编虚位,可以加 “第”字 D. 能编虚位,能加 “第”字
A. 能编虚位,但不能加 “第”字 B. 不能编虚位,不加 “第”字 C. 不能编虚位,可以加 “第”字 D. 能编虚位,能加 “第”字
举一反三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年份应标全称,用小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行的位置,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标注;年份应该标全称,用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发文顺序号后加“号”字
-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 下列关于发文字号设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年份应标全称 B: 顺序号前不编虚位号 C: 顺序号前不能加“第”字 D: 年份用“()”括起
- 关于公文发文字号的标注,说法正确的有() A: 年份应写全 B: 年份外加圆括号 C: 顺序号前加“第”字 D: 顺序号不编虚位 E: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