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举一反三
-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______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C: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D: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A: 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B: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 国务院
-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申请登记。 A: 县级人民政府 B: 省级人民政府 C: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D: 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 ()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后,报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A: 设立 B: 重建 C: 扩建 D: 改建
-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申请之日起()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A: 10日 B: 20日 C: 30日 D: 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