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A.()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名单()B.()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C.()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D.()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E.()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举一反三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A: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B: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C: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D: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的内容不包括()。 A: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B: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 C: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D: 设计图纸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 A: 招标人的名称 B: 资格预审方法 C: 招标项目的性质 D: 投标截止日期 E: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 A: 招标人的名称 B: 资格预审方法 C: 招标项目的性质 D: 资格审核的内容 E: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A: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C: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和咨询服务期限 D: 对招标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 E: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