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举一反三
- 宪法规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等。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A: 省 B: 自治区 C: 特别行政区 D: 直辖市
- ()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 ()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C国务院 D: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