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A: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B: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C: 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D: 其他公共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