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权的性质是什么?如何理解制宪权行使的界限。
答:(1)制宪权的性质①制宪权实际上是国家统治最高决定权的具体表现,即有权决定国家统治形态的阶级运用制宪权,具体创造宪法,以巩固统治关系。②制宪权决定具体权力的活动方式与界限,有助于强化宪法规范的效力,建立以宪法为基础的权力制约机制。③由于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由制宪权所决定,它是一种制度化的权力形态。不能简单地把制宪权表述为始原性的权力,否则会导致制宪权与国家权力的相互冲突(2)宪法制定权的界限制宪权主体在运用制宪权时是否应受限制,制宪权形态中是否存在“绝对意志的自由”,这是涉及制宪权界限的基本理论问题。虽然制宪权是最高决定权的具体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宪权的行使是不受任何界限的。实际上,制宪权是一种受制约的权力,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界限。①受制宪目的的制约a制宪目的是把社会共同体规定为政治上的统一整体,从而确定国家权力活动的组织体系与原则,确立公民的宪法地位,以形成社会的共同意思,使宪法获得正当性。b.制宪目的的合理性与制宪权的合法性并不是始终相吻合的,具有合理性的制宪内容有时也可能是通过不合法的程序得到体现的。同样,不合理的制宪内容也有可能是通过合法程序得到体现的②受法的理念的制约a.制宪是一种法的现象,在法的领域内进行,其活动受法的原理的制约。b.制宪过程中存在的法的理念和制宪者头脑中形成的法的理念在实践中合为一体,成为指导制宪的一种原理。c.就特定国家制宪过程而言,都存在着制宪原则与具体的立宪技术方面的要求。这些原则与要求实际上起着制约制宪活动的作用。③受自然法的制约a制宪过程必须尊重人权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基本价值。不尊重人权的任何制宪活动,背离宪法正当性的价值,都有可能失去其存在基础。b.自然权利实际上约束着制宪权,漠视自然权利的制宪权不具有正当性。④受国际法的制约这种制约主要表现在,战败国的制宪权受战胜国宪法的影响或国际条约的影响。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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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公民制宪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制宪权为公民主权之内核 B. 制宪权之所属在于公民全体 C. 公民通过行使制宪权而创设政府 D. 公民制宪权之可委托性可溯及制宪权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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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制宪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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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权的自律性指()。 A: 制宪权具有公共性 B: 制宪权不受本民族意志外的其它意志制约 C: 制宪权要服从制宪目的 D: 制宪权不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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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宪权和制宪机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B: 立宪实践中,宪法起草机构就是制宪机关 C: 在我国,制宪权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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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制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