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期满()个月之后作出。
举一反三
- 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权利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发出下述哪个通知书() A: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B: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C: 办理恢复手续补正通知书 D: 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 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导致该专利申请视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选择下述哪些作法该案申请人,才可以启动恢复程序。() A: 在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年之内,向专利局提交恢复请求书 B: 在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提出恢复请求 C: 补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通知的各种费用 D: 缴纳恢复费
- 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导致该专利申请视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选择下述哪些作法该案申请人,才可以启动恢复程序。() A: A在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年之内,向专利局提交恢复请求书 B: B在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提出恢复请求 C: C补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通知的各种费用 D: D缴纳恢复费
-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可以在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办理登记手续的两个月期限届满前。
- 专利行政部门发给申请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A: 2个月内 B: 6个月内 C: 3个月内 D: 3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