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修剪命令时,如果一次选定多个对象,就会修剪()的对象。
A: 最底层
B: 最上层
C: 最后选定
D: 最先选定
A: 最底层
B: 最上层
C: 最后选定
D: 最先选定
C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在执行修剪命令的时候,无法一次对多个对象进行修剪。
- 1
选定多个连续的对象:单击要选定的第一个对象,按住()键后单击要选定的最后一个对象,则两个对象之间的全部文件或文件夹均被选中
- 2
多个连续对象选定快捷键( ),多个不连续对象选定快捷键( ) A: 鼠标左键 B: SHIFT+鼠标左键单击选定 C: CTRL+鼠标左键单击选定 D: 鼠标右键
- 3
选择连续多个文件应该 A: CTRL+单击要选定的对象 B: SHIFT+单击要选定的对象 C: ALT+单击要选定的对象 D: TAB+单击要选定的对象
- 4
如何同时选定多个对象() A: A用鼠标拖动框定对象进行选定 B: B按下Shift键,用鼠标逐个增加选定多个对象 C: C按下Ctrl键,用鼠标逐个增加选定多个对象 D: D执行编辑菜单下全选命令,然后按下Shift键,用鼠标逐个减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