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客体时最重要的是对不特定性的认识。所谓“不特定”,是相对“特定”而言的,指危害行为的危害结果事先无法确定,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一经实施,其犯罪后果就具有严重性与广泛性。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难以控制,这正是此类犯罪巨大危险性与危害性的表现,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br][/br](1)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首先表现在犯罪对象的不特定上。对象的不特定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主观上有其特定的侵害对象,而客观情况使行为人主观上的特定对象成为不可能,从而呈现出不特定性。另一种是行为人主观上就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2)危害结果的不特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其次表现在可能性结果的不确定上。这是不特定性的最主要、最明显的表现。具体讲,包括可能侵害范围大小、数量多少和程度深浅的不特定。从范围来讲,可能是一定区域内的范围,也可能是一定区域外的范围。结果的不确定指的是可能性结果的不确定。但不管最后是否出现了危害结果,其行为发展中都包含着不特定可能性。这类行为一经实施,部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造成或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大量公私财产的毁损。如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物,即事先确定的人身或财产,并且行为有意识地把损害限制在特定对象范围内,其行为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不宜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是指向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危害结果是行为人事先无法预料和难以控制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具有危害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就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罪。因此,是否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是区分公共安全罪和其它各类犯罪的重要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的认识不能绝对化,要综合主观、客观诸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确定特定与不特定的标准,不是看行为人主观上事先有无确定的对象,而主要是看该行为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本质特征。
举一反三
- 下列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B: 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并不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受犯罪实际侵害的目标是不特定的 C: 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 D: 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共财产安全
- 下列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B: 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C: 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 D: 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受犯罪实际侵害的目标是不特定的
-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包括____________的生命健康和____________安全。
- 我国刑法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十类。其中,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物或者公共生活安全的犯罪是() A: 危害公共安全罪 B: 危害国家安全罪 C: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D: 迫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 由于过失危害公共生产,生活安全行为可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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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这里的犯罪客体属于( ) A: 一般客体 B: 同类客体 C: 直接客体 D: 复杂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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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的客体应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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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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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犯罪中,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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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