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规定,社区戒毒康复期满的,由执行地公安机关出具解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在()内送达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7日内通知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和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管理机构。
A: 24小时
B: 3日
C: 7日
D: 15日
A: 24小时
B: 3日
C: 7日
D: 15日
举一反三
-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A: 5 B: 7 C: 10
- 社区戒毒解除后,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并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A: 社区戒毒人员户籍地派出所 B: 社区戒毒人员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C: 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 D: 社区戒毒人员工作单位
- 街道(乡、镇)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后的()内与其签订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协议书 A: 7 日 B: 3 日 C: 48 小时 D: 24 小时
- 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可以由戒毒、康复场所或者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机关出具()
- 《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规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离开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所在区(市、县)2日内的,应当向()报告。 A: 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 B: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 C: 禁毒专职工作人员 D: 禁毒社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