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这里的轻微违法,是指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的程序违法,有()
    A: 处理期限轻微违法
    B: 通知、送达等程序轻微违法
    C: 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前未依法送达告知听证通知书
    D: 行政机关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径直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