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吴某的妻子艰难地带着两个孩子等待了3年,见吴某已无生还希望,便开始考虑再婚之事;为此,吴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了吴某死亡,吴某的全部财产除了偿还其欠朋友的5000元之外,其余部分由吴妻和他的两个孩子以及吴某的父母依法继承。但就在吴妻准备再婚前1个月,吴某“人鬼情未了”竟然奇迹般地生还。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吴妻不申请宣告死亡。下列哪些人不得申请宣告吴某死亡:
A: 吴某的利害关系人
B: 吴某的父母
C: 吴某本人
D: 吴某的姐姐
A: 吴某的利害关系人
B: 吴某的父母
C: 吴某本人
D: 吴某的姐姐
举一反三
- 吴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吴某的妻子艰难地带着两个孩子等待了3年,见吴某已无生还希望,便开始考虑再婚之事;为此,吴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了吴某死亡,吴某的全部财产除了偿还其欠朋友的5000元之外,其余部分由吴妻和他的两个孩子以及吴某的父母依法继承。但就在吴妻准备再婚前1个月,吴某“人鬼情未了”竟然奇迹般地生还。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吴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如果吴某的妻子尚未再婚,则吴某与吴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 A: 自吴某生还之日起自行恢复 B: 自向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之日起恢复 C: 自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恢复 D: 是否恢复取决于两个人的意愿
- 吴某下落不明满4年后,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他失踪,法院不得宣告吴某死亡。
- 某单位员工吴某于1996年3月10日因事外出,之后音讯全无。2002年4月6日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某死亡。法院受理后于2002年4月11日发出寻找吴某的公告,直至2003年5月2日,吴某仍未出现。法院依据吴某之妻的申请,于2003年5月3日作出宣告吴某死亡的判决。吴某之妻对吴某遗产的继承从何时开始()。 A: 2002年4月6日 B: 2002年4月11日 C: 2003年5月2日 D: 2003年5月3日
- 在吴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如果吴某的妻子尚未再婚,则吴某与吴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 A: 自吴某生还之日起自行恢复 B: 自向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之日起恢复 C: 自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恢复 D: 是否恢复取决于两个人的意愿
- 孙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孙某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地生活着,日日期盼着孙某的归来。在等待了四年之后,见孙某已无生还希望,其妻便开始考虑再婚之事。为此,孙某之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了孙某死亡,孙某的全部财产除了偿还其欠朋友的5万元之外,其余部分由孙某之妻和他的两个孩子以及孙某的父母依法继承。但就在孙妻准备再婚前一个月,孙某归来。请回答下列问题:在此情形之下,谁有权申请撤销对孙某的死亡宣告?() A: 孙某的妻子 B: 孙某的父母 C: 孙某本人 D: 孙某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