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举一反三
-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下列各项中,属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2018年)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后的应税消费品的成本。()
-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A: 发出商品 B: 委托加工物资 C: 税金及附加 D: 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