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举一反三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由()责令限期拆除。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的罚款。 A: 十万及以下 B: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C: 五十万元 D: 五十万元以上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