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某市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66万元、增值税税额11.22万元。已知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不考虑其他业务,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举一反三